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吓呆,浙江台州一男子家里竟存放了大量煤气瓶!

题目:惊呆了,浙江台州一男子家中竟然存放了大量煤气瓶!

几乎是在2021年3月10日19时50分,温岭新河中队在深入辖区开启共同安全隐患检查工作时,发现新河镇南闸村燃气配送员闫某家中存放有大量燃气瓶。

经查,满煤气瓶50个,空瓶130个,难以处理。中队工作人员立即对事发检测现场进行拍照取证,依法暂扣储存的液化气瓶,交由温岭市人民燃气有限公司留存。

当晚,颜某因涉嫌以发散方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带至派出所。现在,该案件正在中国和拉丁美洲进一步调查中。

执法教室

01严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界限?

《城市燃气管理条例》第十八条:燃气经营者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地储存燃气;

《城市燃气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:燃气用户、相关单位和私人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或者储存燃气;
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:违反国家指定,制造、买卖、储存、运输、邮寄、携带、使用、供应、处置爆炸性、害性、喷射性、攻击性物质或者他人传播的疾病尸体等危险物质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。情节轻微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

02单位和私人应该如何存放气瓶?

根据《气瓶安全监察与划界》等相关要求,储存气瓶的单位应有自己的库房存放气瓶,气瓶库房应符合《消防规范-建筑规范-建筑平面图》的要求。

私人瓶装气体储存不允许超过3瓶。所以,如果家里存放气瓶,一定不能超过3瓶。否则也是犯罪。

安静提醒

配气工不允许在家中非法存放满瓶煤气。闫某在家储存燃气,这家银行存在太多安全隐患。一旦出现题,就会危及到家里和周围居民的安全。同时,新河中队将自始至终深入辖区,对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,并要求辖区慷慨居民共同努力,正确安全使用瓶装燃气,消除此类隐患。

出处温岭城管执法,返回接受更多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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